阅读设置

20
18

第648章 取保的区别 (3/4)

所以说.....刑事拘留的门槛,是非常低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案子,辩护跟取保的空间会很大。

律师的作用,从这里就能体现出来了。

无论是跟办案机关去联系、询问,还是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都相当于在告诉对方......不要给我乱搞,我会一直盯着你们,查不到东西就赶紧给我放人。

要知道,在侦查初期阶段,大部分案子的证据....是没有那么充足的。

蜀黍会想尽办法在口供上突破你。

其它证据在哪里,有没有上下游的同案犯,你在里面具体做了多少事情,违法所得是多少,银行流水怎么回事,聊天记录.......

或许跟你这个案子有关系的,还需要你去指认。

能力比较强的律师,会从谈话中推断出......蜀黍手上有什么证据,能拿捏死、还是搞不定。

顺便给当事人‘加强’一下心理防线,怎么能扛过这30天。

甚至还有的,他确实没做过、无辜、冤枉的。

万一被特殊‘照顾’了,认了不想认的怎么办?

万一嘴巴不严谨,什么都往外说,蜀黍本来想抓你a的事,结果你说了b的事情怎么办?

这个时候,律师就是最好的‘帮手’嘛!

当事人有没有被突破,有没有掉入故意设定的‘问题陷阱’.....见个面聊聊,一切不都清楚了。

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下一步,在30天之内,把该做的工作做了,该拿的‘取保’的条件都去拿了。

跑到程序之前,把所有蜀黍的预判、动作、条件.....全都创造好,才有可能把整个刑事案件都给消弭掉,把人给搞出来。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可如果时间到了,案子却还没查清楚怎么办呢?

那就必须要让检察署去下达‘逮捕决定’,才可以继续把人给关在看守所。

一直到法院判刑为止。

短的半年,长的好几年。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案子最终哪怕真的无罪,也得想办法弄个缓刑出来。

不然就得对你进行‘赔偿’、对办案人员‘追责’了。

这里面的门道更多。

所以说......一个好的刑事律师,绝对能改变某些命运。

“咚咚!!”

“请进......”

蒋梦瑶推门进来道:“金律,那边打电话过来了。”

说着,就把手机递了过来。

金胜抬手接过。

“喂.....”

“金律师,我是于翔斌。”

这个名字一出,顿时让金胜回想起了前几天在机场停车场的画面。

当时他和张倩一起。

自己还‘恶趣味’的猜测了一下。

“哦....是于律师啊!好久不见....”

“是啊!得有半年了吧!不过这次咱们又碰上了,还真是巧.....呵呵!!”

哎呦,还能跟自己开玩笑。

金胜之前还听说,他主动向律所请了个长假去疗伤了。

看样子,是从上次台海一战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是啊!确实挺巧的。”

“我也没想到,李先生竟然找了于律师您来处理。”

电话那头的于翔斌回道:“没办法,李伟达先生的合伙人,是我一个朋友的晚辈。”

“既然找到我,那这个忙得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