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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8章 取保的区别 (2/4)

一个律师在接到案子后,需要做的事情,那可太多了。

详细梳理案件全部脉络、逐一核对卷宗资料。

有疑问的地方还得标记出来,找委托人、当事人进行询问。

分类整理证据,制作证据清单。

针对缺失、关键部分,要想办法进行补充取证。

先看看有没有机会‘无罪’,如果没有,那就再看看能否‘相对不起诉’。

都搞不定,那就往后走。

缓刑、减轻、从轻......一个个轮着来。

那个最有利,就专攻那个。

接着,开始检索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弄好‘各种’意见书。

确定案件核心争议焦点,研究处理、辩护策略.....等等。

总之一句话:不是一般的繁琐。

很多小伙伴、年轻律师都存在一个误区。

认为只要能‘取保’,那就表示罪名不大,除非期间有什么变故,不然之后大概率会‘判’缓......

但其实,‘取保’也是有区别的。

第一种,不需要有任何动作,蜀黍会主动跟你说....只要认罪,马上放你回家。

你好我好大家好。

已经都认了,还侦查个毛,找个屁的证据啊!

蜀黍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把案子给办结。

材料送的上去、检察署诉的顺利、法院判的合理。

前期给点短暂的自由,无伤大雅!

想想就知道了,你能跑到哪里去?

轻轻一个call,你就得随传随到。

这种就是俗称的:一次牢,分两次坐。

不说百分百,最起码80%都是用的这个套路。

第二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这一类的案子取保出来,只要一定时间内不违反规定,涉及新的违法犯罪,基本上毫无后顾之忧。

该吃吃、该喝喝,放宽心就行。

第三种,罪名相对较轻,但后面还是要追究责任的。

这种就要趁着机会,努力创造缓刑条件,或者‘立功’,让自己的刑期进一步下降。

原本判3缓4的,能给你弄个判2缓3。

多好!

除开这几种,便没有其它的了。

这时候,你们要问了....那么律师在其中有什么用呢?

要想明白这个,你首先得知道,蜀黍抓人和检察署批准逮捕有何区别。

这里面‘放人’难度,完全是不一样的。

很多小伙伴一遇到事情就急,只知道蜀黍抓了人,去问也问不出个名堂,人还一直都没放出来。

甚至还会问东问西,相信所谓的神秘力量。

到头来....不止人弄不出来,白白浪费了时间,冤枉钱还花了不少。

真正的‘人财’两空。

其实一件刑事案子的处理流程,是很简单的。

蜀黍只要初步怀疑你有犯罪嫌疑,或者有线索、证据指向你,就足够抓人了。

最长有一个30天的‘无责’拘留期。

在这个时间内,哪怕是抓错了,只要给放掉或者取保就可以了。

不会有任何人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