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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奥运火炬传递前惊魂!上海闵行敲头案,5 天擒凶! (3/3)

“解谜还需出迷人,”张喜英看着大家,语气坚定地说道,“汤永清主动供认杀人,肯定有他的原因,我们必须再次提审他,打破他的心理防线,让他如实交代所有的事情,解开这些谜团。”

于是,专案组再次提审了汤永清。这一次,侦查员没有再绕圈子,而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汤永清,我们告诉你,‘5·24’敲头杀人抢劫案,没有你的份,因为你没有作案时间,案发的时候,你根本就不在现场,我们已经查到了证据,你不要再撒谎了。”

乍听此言,汤永清大吃一惊,他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死死地盯着侦查员,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不可能,不可能,你们怎么会知道?我明明……”他的声音越来越小,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和恐惧,想要探求其中的奥妙。

侦查员干脆就把他们发现的几个疑点,都对他挑明了: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他和四个同伙在距离案发地很远的地方;法医鉴定的作案工具,与他供述的榔头不符;他供述的榔头,也没有找到。面对这些铁一般的证据,汤永清这才深信不疑,知道自己再也瞒不住了。

侦查员见他的心理防线开始松动,就对他晓以利害,告诉他,只要他实话实说,交代所有的事情,警方会依法处理,不会冤枉他,但是如果他继续撒谎,只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汤永清想不到,对他这样一个惯偷,政府会如此的实事求是,主动为他辩冤,他深深的被感动了。他本来以为,自己偷了被害人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而且还到过案发现场,只要被警察抓住,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一定会被认定为杀人凶手,所以,他早就做好了思想准备,万一被抓,就来个痛快的,把杀人的事情认了,免得受皮肉之苦。像现在这样的局面,完全是他所始料不及的。

他万分的感激侦查人员,帮他查清了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冤屈,本来已经做好了引颈就死准备的他,又重新燃起了对生的希望。于是,他就竹筒倒豆子般的,向侦查员吐露了实情,把所有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没有丝毫隐瞒。

汤永清交代,被害人汪龙生,其实并非是他所杀,手机和电动自行车,是他经过案发现场的时候,顺手牵羊所得。汤永清虽然多次作案,偷鸡摸狗,但是均没有失过手,也没有被警察抓过,所以没有尝过铁窗的滋味。不过,他曾经从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的口中,听说过只要是进了公安机关,就得按照警察的意思招供罪行,否则就有吃不尽的皮肉之苦,那种苦,不是常人所能够忍受的。

正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汤永清到案不久,就早早的交代了他所谓的“作案过程”,他以为,被害人的被劫物品都在他的手中,他也确实到过现场,所以,不管他承不承认,他都是躲不过这一劫了,反正总是一死,还不如趁早供了,免得受苦受难。

至于2月6日的敲头抢劫案,确实是他和石某所为,那次作案,他和石某一起,抢劫了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石某被抓,他趁机逃跑。这次到案以后,他之所以避轻就重,宁愿承认杀人抢劫案,也不肯承认那起抢劫案,完全是出于所谓的“哥们义气”,他想独自揽下所有的罪名,不牵连石某,也不牵连其他的同伙。

随后,汤永清向办案人员,详细的讲述了5月23日案发当天,他的所有活动情况。汤永清是一个昼伏夜出的惯偷,那天,他在砖桥镇中心村的待拆房屋吊橱里,睡了十多个小时,直到晚上9点多钟才起身。出门的时候,他随身携带了一把老虎钳,准备用来撬窃自行车的锁。

他在附近的一家面馆,吃了一碗面作为晚餐,之后,就联系了丁某等四个老搭子,一起去了一家游戏机房,尽情的玩乐,打游戏、聊天,一直玩到午夜时分。就在这时,丁某说自己没钱买烟了,汤永清就拍拍后裤袋,得意地说:“我带了家伙,咱们一起去搞几辆车,换点钱,不就有烟钱了吗?”丁某等人一听,顿时就来了劲,纷纷表示同意。

这一行5人,从游戏机房出来以后,沿着剑川路一直往前走,到了轻轨站自行车停放点的时候,已经是过了零时。这伙人正要动手偷车,突然就传来了摩托车马达的轰鸣声,他们抬头一看,原来是联防队员到剑川路轻轨站巡逻来了。这帮小毛贼,平时就害怕联防队员,见状,只得立即停手,不敢再停留,朝着前面的东川路轻轨站方向走去,想要找一个更安全的地方,继续撬窃自行车。

他们走了大约20分钟左右,就到了东川路轻轨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附近。就在这时,汤永清看到,有一辆红色的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车钥匙还插在锁眼里,没有人看管。他顿时就起了贪念,想要把这辆电动自行车偷走,但是,他又不想让其他四个同伙知道,担心他们会分走卖车的钱,于是,他就设法支开了四个同伙,对他们说:“你们先往前走,去前面看看有没有更好的目标,我在这里等你们,找到目标后,给你们打电话。”

丁某等人没有多想,就按照汤永清的吩咐,继续往前走,离开了现场。等到他们走远以后,汤永清朝四周一看,见没有其他人,就快步走到电动自行车旁边,准备把车开走。就在这时,他听到,离车10米远处的绿化带里,传来了手机铃声,声音微弱,但清晰可辨。

汤永清心里一动,就朝着绿化带里走去,他从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手电,打开后,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照去,只见一个男子,仰面朝天的躺在草坪上,满脸是血,头肿得很大,脸色铁青,看起来已经没有了气息,显然是被人打伤的。这个男子,穿着深色的衣服,因为头肿得很大,所以汤永清也看不清他的具体年龄和长相。

后来,警方查明,当时响起的手机铃声,正好是被害人汪龙生的单位,见他没有按时上班,给他打过来的电话,想要询问他的情况,可没想到,电话接通后,却没有人接听,只有汤永清听到了铃声。

汤永清看到男子身上的手机铃声还在响,顿时就起了贪念,他走上前,从男子上衣内侧的口袋里,摸出了那部银灰色的三星牌cdma翻盖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他就独自把倒在地上的电动自行车扶了起来,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了现场,没有再管那个男子的死活,他心里只想着,尽快把电动自行车卖掉,换取赃款,然后和同伙们一起挥霍。

汤永清骑着电动自行车,一路疾驰,赶到了位于中春路上的一家修车摊,找到车摊老板,以200元的低价,将电动自行车卖给了他,拿到钱后,他就立刻去找丁某等四个同伙,汇合后,打算再偷几辆车,继续赚点零花钱。但是,他们刚到一个自行车停放点,还没等他们动手,就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了。

联防队员上前,询问他们:“你们在这里干什么?深更半夜的,不回家睡觉,在这里游荡,是不是想偷车?”这伙人心里十分慌张,但表面上却装作很镇定的样子,谎称说:“我们多喝了点酒,想叫辆出租车,去安宁路吃鸡公煲,不是想偷车。”联防队员半信半疑,对他们进行了一番盘问,见他们没有什么异常,就放他们走了。

这几次想动手,都遇上了联防队,这伙人也就没有了偷车的兴致,于是,他们就干脆一起,找了一家小餐馆,吃喝玩乐,一直到天亮。在回那个待拆房屋窝点的路上,汤永清还在为自己昨晚不费吹灰之力,就盗得电动自行车和手机而暗自庆幸,觉得自己运气很好。

可就在这时,他从一个老乡那里,听到了一个让他惊恐万分的消息:轻轨东川路站附近,发生了一起杀人大案,一个男子被人用棍棒打死,现场很惨,而且警方已经开始大规模的排查凶手了。汤永清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就慌了神,他立刻就想到了自己昨晚在绿化带里看到的那个满脸是血的男子,这才知道,那个男子已经死了。

他不由得惊恐万分,心里暗暗想到:自己不仅偷了死者的手机和电动自行车,还到过案发现场,要是被警察查到,自己就算是有100张嘴,也说不清了,一定会被认定为杀人凶手,到时候,肯定是死路一条。不过,他又安慰自己,自己藏身的地方很隐蔽,警察是不可能找到他的,只要自己一直躲在那里,就不会被发现。

就是怀着这种复杂而惶恐的心情,汤永清躲进了待拆房屋的吊橱里,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他以为,只要躲过这一段时间,风头过了,就没事了。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还没等他醒过来,警察就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将他抓获归案。

随着汤永清作案嫌疑的排除,专案组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必须对本案的性质,进行重新的定位。杀人案,不外乎四种情形:仇杀、财杀、情杀,以及随机杀人。现在,财杀被排除了,因为汤永清只是顺手牵羊,劫取了被害人的物品,并非是他杀人;由于前期对汪龙生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为人憨厚本分,无任何仇家,也无债务纠纷,与妻子胡好英感情和睦,从未有过婚外情或情感纠葛,情杀和仇杀的可能性也被逐一排除。如此一来,剩下的唯一可能,便是随机杀人,凶手并非针对汪龙生本人,而是在案发当晚随机选择目标,因临时起意或突发冲突,残忍将其杀害。

这一结论让专案组的侦查压力再次陡增。随机杀人案件的侦破难度极大,凶手与被害人无任何社会关联,无明确作案动机,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又因雨水冲刷所剩无几,想要锁定凶手,无异于大海捞针。但张喜英支队长没有丝毫退缩,他再次召集专案组全体成员,重新梳理案件脉络,明确侦查重点:一是重新勘查案发现场,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哪怕是微小的痕迹、可疑的杂物,都要逐一排查;二是扩大监控调取范围,不仅覆盖案发地周边,还要延伸至周边的小路、小巷,重点排查案发时间段内携带棍棒类工具、形迹可疑的人员;三是加大走访力度,重点询问案发前后在现场周边活动的流浪汉、夜班工人、出租车司机等,寻找潜在的目击者;四是对现场遗留的电动自行车行李箱盖、垫脚垫子,以及被害人身上提取的黑色毛发,进行进一步技术鉴定,试图从中提取凶手的dna或指纹。

侦查工作再次全面展开,侦查员们顶着火炬传递期间的安保压力,放弃休息,日夜奋战在一线。法医团队重新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这一次,他们将重点放在了绿化带深处和自行车停车场的角落,终于在一处隐蔽的灌木丛下,发现了一根长约80厘米、直径约5厘米的木棍。木棍表面粗糙,有明显的磨损痕迹,顶端还残留着少量暗红色的血迹和毛发,经技术鉴定,血迹正是被害人汪龙生的,毛发也与现场散落的黑色毛发一致,这根木棍,正是凶手作案时使用的凶器!

凶器的找到,给陷入僵局的侦查工作带来了新的转机。专案组立即对木棍进行全面检测,遗憾的是,由于雨水长时间浸泡,木棍表面的指纹已被完全冲刷掉,未能提取到凶手的有效指纹,但技术人员在木棍的缝隙中,提取到了少量不属于被害人的人体组织,经检测,确定为凶手的dna信息,这成为了锁定凶手的关键线索。

与此同时,监控排查小组也有了新的发现。侦查员们扩大了监控调取范围,终于在案发地西侧一条无主小巷的私人监控中,发现了一个可疑男子的身影。监控画面虽然模糊,但能清晰看到,该男子身高约一米七左右,身材中等,穿着深色连帽外套,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面部特征,手中拎着一个长条状的物品,与法医推断的棍棒类凶器高度吻合。

监控显示,该男子在5月23日23点20分左右,从这条小巷走出,朝着案发现场的方向走去;23点40分左右,该男子再次出现在小巷口,手中的长条状物品已经不见,身上的外套似乎沾有污渍,步伐急促,朝着相反方向快速逃离,整个过程避开了主要道路的监控,显然是有备而来,刻意躲避警方的追查。

结合监控时间和法医界定的死亡时间,专案组判断,该男子就是本案的凶手。为了查明该男子的身份,侦查员们沿着监控显示的逃跑路线,逐街逐巷排查,走访了周边的所有商铺、居民,以及流浪汉聚集地,终于从一位夜班出租车司机口中获得了重要线索。

这位出租车司机回忆,5月23日深夜,大约0点左右,他在东川路附近拉到一位男性乘客,该乘客穿着深色连帽外套,帽子压得很低,上车时神色慌张,身上隐约有淡淡的血腥味,要求司机往郊区方向开,途中一直沉默不语,眼神躲闪,十分可疑。司机还回忆,该男子左手手腕处有一个明显的纹身,像是一个“虎”字,说话带有浓重的安徽口音。

线索逐渐清晰,专案组立即将侦查范围锁定在安徽籍、左手手腕有“虎”字纹身、身高一米七左右、案发时间段有作案时间的人员身上,同时将凶手的dna信息录入全国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排查。与此同时,侦查员们再次走访案发现场周边的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重点排查符合特征的人员。

5月28日下午,侦查员在闵行区一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屋聚集地排查时,发现了一个与监控中可疑男子特征高度吻合的男子。该男子名叫王浩,32岁,安徽阜阳人,无固定职业,常年在上海打零工,左手手腕处确实有一个“虎”字纹身,说话带有浓重的安徽口音,而且案发时间段,他无法提供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侦查员立即将王浩控制,并采集了他的dna样本,送往技术部门进行比对。与此同时,对王浩的出租屋进行搜查,在其床底的一个破旧行李箱中,找到了一件深色连帽外套,外套袖口处残留着少量暗红色的污渍,经检测,正是被害人汪龙生的血迹。

很快,dna比对结果出来了:王浩的dna与木棍缝隙中提取到的凶手人体组织完全吻合!铁证如山,王浩就是“5·24”敲头杀人案的真凶。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浩再也无法抵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王浩交代,他来上海打工多年,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微薄,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欠了一屁股赌债,被债主催债催得走投无路。5月23日晚上,他又被债主逼债,心情烦躁,便独自一人在东川路附近游荡,想要找机会偷点东西,偿还赌债。

当晚23点25分左右,他游荡到轨道5号线东川路站北侧的自行车停车场附近,看到被害人汪龙生独自骑着电动自行车经过,便临时起了抢劫的念头。他事先在绿化带里捡了一根木棍,趁汪龙生不注意,从身后冲了上去,用木棍猛击汪龙生的头部。汪龙生猝不及防,从电动自行车上摔了下来,随后奋力反抗,双手、肘部和膝关节都因此受到了损伤。

王浩见汪龙生反抗激烈,担心事情败露,一时急红了眼,便用木棍对着汪龙生的头部、面部乱砸,直到汪龙生倒在地上,再也不动了,才停下手。他本来想抢走汪龙生的电动自行车和手机,可此时,他听到不远处有脚步声传来,心里十分慌张,担心被人发现,便来不及拿走任何物品,匆忙丢弃了木棍,沿着小巷快速逃离了现场,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外套袖口沾到了被害人的血迹,手腕上的纹身也被出租车司机看到。

而汤永清,正是在王浩逃离后,路过案发现场,看到倒在地上的电动自行车和绿化带里的被害人,才顺手牵羊,偷走了电动自行车和手机。王浩逃离现场后,一直躲在出租屋里,不敢出门,直到被侦查员抓获,他才知道,自己的罪行已经被警方查明。

至此,这起发生在奥运火炬传递前夕、距离火炬传递点仅百米之遥的敲头杀人案,在闵行公安分局专案组全体侦查员的日夜奋战下,仅用5天时间,就成功告破,真凶王浩被抓获归案,汤永清也因盗窃他人财物,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