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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白塔河碎尸案 (3/3)

他立刻让小敏带他去陈永芳的床位。陈永芳的床位在靠窗的位置,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旁边放着一本《红楼梦》,抽屉里的2000块钱和1000块港币用信封包着,放在最里面。张勇让技术人员对床铺进行勘查,在床单上发现了几根长发,还有一点淡淡的血迹,可能是陈永芳不小心划破手留下的。

同时,陈永芳的父亲陈建国也从山东赶到了扬州。张勇向他说明情况后,采集了他的血样,送到扬州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和死者的dna进行比对。

可问题来了——当时的dna比对技术,要确定父女关系,需要同时有父亲和母亲的dna样本,只靠父亲的样本,无法准确判断。张勇立刻安排人,去山东安丘陈永芳的老家,采集她母亲的血样。

另一边,技术人员对床单上的血迹进行了dna检测,结果显示,血迹的dna和死者的dna完全吻合!

4月14号上午,从山东传来消息,陈永芳母亲的血样采集完成,送到法医中心后,和死者的dna进行比对,确认死者就是陈永芳!

尸源终于确定了!专案组的每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可紧接着,新的问题来了——谁杀了陈永芳?为什么要杀她?

确定尸源后,专案组把工作重点放在了排查陈永芳的社会关系上。陈永芳是山东人,在扬州上大学,社交圈不算广,主要是同学、老师,还有一些网友。民警调取了陈永芳的qq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一共筛选出多条信息,经过逐一排查,最后锁定了7个和她有密切联系的人。

前三个很快被排除了:第一个是陈永芳的高中同学,4月1号当天在山东老家,有不在场证明;第二个是她的专业课老师,当天在学校上课,有学生和同事作证;第三个是她的网友,两人只在线上聊过天,从来没见过面。

排查到第四个人时,民警发现了不对劲。这个人的网名叫“瘦西湖”,和陈永芳的qq聊天记录很频繁,尤其是在4月1号下午。

“你们看这个。”技术人员指着聊天记录,“4月1号下午2点41分,‘瘦西湖’给陈永芳发消息:‘在吗?出来玩啊,我带你去个好地方。’陈永芳回复:‘去哪?我还要去图书馆。’‘瘦西湖’又说:‘别去图书馆了,出来放松一下,我在你们学校南门等你。’之后陈永芳就没回复了,结合她室友说的‘4月1号下午两点多去图书馆’,她很可能是去见‘瘦西湖’了。”

更可疑的是,“瘦西湖”的上网地点很奇怪——4月1号之前,他的qq登录ip都是扬州市邗江区的一个家庭地址,可4月1号之后,登录ip变成了扬州的几家网吧,而且他还多次浏览天长市政府网站,查看关于碎尸案的新闻。

“这个人肯定有问题!”王建军拍着桌子,“立刻查‘瘦西湖’的真实身份!”

技术人员通过qq号,很快查到了“瘦西湖”的真实信息——顾兆安,1967年12月26号出生,大学专科文化,原扬州某国企会计,2004年企业改制后下岗,现独居在扬州市邗江区某小区。

民警立刻对顾兆安展开调查,发现他有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车牌号为苏k

g0962——和之前魏秀兰看到的“白色轿车”吻合!

更重要的是,监控显示,4月1号下午3点57分,顾兆安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出现在扬州某大学南门,停留了大概十分钟后,载着一个女孩离开了——那个女孩的穿着、发型,和陈永芳的描述一致!

4月2号下午,这辆白色桑塔纳轿车从扬州出发,沿着省道开往天长,下午六点左右到达白塔河新大桥附近,停留了二十分钟后,又返回扬州;4月5号,这辆车再次从扬州开往天长,当天晚上返回。

所有证据都指向了顾兆安!

4月14号下午4点14分,安徽、江苏两地民警联合行动,荷枪实弹,包围了顾兆安居住的小区。顾兆安住在三楼,民警敲了半天门,里面才传来声音:“谁啊?”

“我们是警察,开门!”

门开了,顾兆安穿着灰色的睡衣,头发乱糟糟的,看到门口的民警,脸上没有丝毫慌张,反而平静地说:“我知道你们要来。”

民警上前,给他戴上手铐,顾兆安没有反抗,只是轻声说:“不用这样,不必这样。”

审讯室里,顾兆安一开始拒不承认,说自己不认识陈永芳,4月1号也没去过扬州某大学。可当民警拿出qq聊天记录、监控录像、轿车轨迹、dna检测报告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低着头,说出了作案的经过。

顾兆安出生在江苏省兴化市的一个农村家庭,家里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他从小学习就好,是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1988年从四川石油财经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扬州某国企做会计,工作稳定,工资待遇也好,是村里人眼里的“出息人”。

2003年,为了上下班方便,顾兆安花10万块钱买了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那时候的他,日子过得很滋润,有老婆,有儿子,工作顺利。可2004年,企业改制,顾兆安下了岗,每个月只能领1500块钱的生活费。老婆嫌他没本事,赚不到钱,跟他离了婚,儿子跟着老婆过,只有周末才会回来看他。

下岗后的顾兆安,一下子没了生活的方向。他每天在家喝酒、看电视、上网,偶尔会在qq上找女网友聊天,约着去小旅馆开房,每次给对方20块钱。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很颓废,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2007年4月1号下午,顾兆安在家上网,qq挂在那里,自己在网上下围棋。突然,一个网名叫“红梅花”的女孩加他好友,备注是“扬州大学生”。顾兆安通过了好友请求,女孩主动跟他聊天,说自己很无聊,想找个人说话。

聊了几句,顾兆安就提出要带她出去玩,女孩问:“玩什么?”

顾兆安没绕弯子,直接说:“睡觉。”

他以为女孩会拒绝,没想到女孩一口答应了。顾兆安有点不放心,又问:“今天是愚人节,你不会骗我吧?”

女孩为了证明自己是认真的,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发给了他,还说可以在扬州某大学南门见面。

顾兆安又惊又喜,赶紧开车往大学南门赶。下午3点50分,他到达约定地点,在附近的电话亭给女孩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一个女孩笑着朝他走过来——正是陈永芳。

陈永芳那天穿着粉色的外套,戴个眼镜,长发披肩,手指上的紫荆花美甲很显眼,下嘴唇的美人痣也很突出。顾兆安看了一眼,就觉得满意,把她带上车,开回了自己家。

顾兆安的家是个两室一厅,阁楼里放着一张床,他把陈永芳带到阁楼上,发生了性关系。完事之后,两人下楼,陈永芳没事干,就拿起顾兆安放在客厅桌上的手机,翻看起来。

顾兆安一下子就火了:“你为什么翻我的手机?”

陈永芳也不示弱:“看看怎么了?你手机里有什么秘密?”

两人吵了起来,陈永芳说:“你等着,我要找人收拾你!”说着,就从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对着顾兆安比划。

顾兆安被激怒了,他从鞋柜旁边拎起一个哑铃,朝着陈永芳的头砸了过去。陈永芳没来得及躲闪,被砸中了太阳穴,当场倒在地上,没了呼吸。

杀了人的顾兆安,一开始很害怕,可很快就冷静下来。他把陈永芳的尸体拖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冲洗地上的血迹,又把带血的衣服换下来,装进塑料袋里。做完这一切,他像没事人一样,开车去前妻家,接儿子去学校。

晚上,陈永芳的室友给她打电话,顾兆安用陈永芳的手机回了短信:“我在仪征,要去外地用激光治疗近视眼,你们明天帮我跟老师请几天假。”室友们没怀疑,就帮她请了假。

接下来的几天,顾兆安开始毁尸灭迹。他在卫生间里,用菜刀把陈永芳的尸体肢解成几截,用塑料餐布和方便袋包好,放在后备箱里。4月2号下午,他开着车来到天长市白塔河新大桥,趁着没人,把尸块扔到了河里,然后开车返回扬州。

之后的几天,顾兆安一直活在恐惧中,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见陈永芳来找他。他不敢在家上网,怕被警察查到,就去网吧,还经常浏览天长市政府网站,想知道案子的进展。直到被警察抓住,他才觉得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害怕了。”

在看守所里,顾兆安悔恨交加,对管教民警说:“我对不起陈永芳,她那么年轻,还有大好的年华;我也对不起我的儿子,我让他抬不起头;我更对不起我的父母,他们辛辛苦苦把我养大,我却做了这种事。我后悔,可是已经晚了。”

2008年2月18号,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顾兆安故意杀人案。法庭上,顾兆安穿着囚服,低着头,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法官宣判“被告人顾兆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顾兆安的身体抖了一下,当场提出上诉。

2008年6月16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顾兆安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08年12月18号中午,天长市看守所的大门打开,顾兆安被押上了刑车。临行前,他要求见儿子一面,可因为儿子年纪太小,家人没同意。刑车上,顾兆安看着窗外的天空,嘴里不停地念叨:“对不起……对不起……”

中午十二点半,死刑执行完毕。顾兆安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可陈永芳的生命,却永远停在了2007年4月1号,那个春风和煦的下午。

白塔河的水依旧在流,新大桥下的芦苇每年春天都会发芽,只是再也没有人会忘记,2007年的春天,这里曾发生过一起震惊皖东的碎尸案,也没有人会忘记,那个叫陈永芳的女大学生,她本应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却因为一场荒唐的相遇,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网络交友需谨慎,一时的冲动,可能会毁掉两个家庭,留下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