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
第98节(第4851-4900行) (98/156)
“此话差矣。”他一根手指伸到唇边,虚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
“哦哦?”一听到秘密两个字,花魁就没来由得激动。
“其实,我就是一个和尚。”双掌合于胸前,净眸无澜。
“啊?”花魅保持一个姿势半晌不动。
加南转了个身,瞧那身段,那张脸,那头发……和尚要都长成这样,尼姑庵早没人了吧。
莫晓风跑到原地时,那些人早就没了踪影。拦住好几个路人询问,皆说没有看到。
无奈,只得转身回去。
街道右侧,梧桐树旁的屋檐下蹲着四个乞丐。
凑在一块哈啦的乞丐倒不算希奇,但是凑在一块哈啦夺美大会的乞丐……莫晓风放慢了脚步,想听听他们到底说些什么。
“二毛,你确定帮主要去参加那夺美大会?”
“帮主亲口说的,不信你问三毛。”
“哈哈。这可真是件大事。”
“是啊是啊,听说头名能得到一千两黄金,够咱们丐帮上上下下五十号人吃喝拉撒好几年了。”
“瞧你那点出息!什么好几年,应该说够俺们挥霍几天了!”
“对对对,还是大毛你阔气。”
“不过头名哪是这么容易得的?”有人说了句实在话。
“怕啥,以咱们丐帮的实力,想要拉个票还不容易?”
“听说这次参加的人很杂,还有那花满楼,她们的实力令人担忧啊。”
“管它那么多干哈,去警告那主办人,要不给俺们帮主头名,俺们就天天往他家里蹲!蹲到他家里生出坑!”
“嘿嘿嘿嘿!”其余三人奸笑着附和。
大毛慨叹一声:“最让俺感动的是——帮主懒散了这么久,总算肯找点实事做了。”
就莫晓风在一边不停擦汗的时候,一个手持着竹棍的粗布衫女子弓着身子从屋顶上跳下来,落在几人跟前,动作利落得像只野猫。这一起身,手上的竹棍就啪啪啪地敲在了四人头上,同时喝道:
“统统给我站好!”
“帮主。”刚才还神气活现的四个乞丐纷纷站起,排成一行。
女子粗眉一挑,“刚才谁说我懒散的?”
所有人都指向大毛。
大毛想扑倒,不过已经来不及了。
“看腿!”以竹棍为支点,一记漂亮的回旋踢……大毛挂在了一旁梧桐的树叉上。
其它三人皆擦了一把汗。
莫晓风掩面,想要从几人身旁过去,一只脚突然横在了她面前。
“想走?”女帮主的腿功相当了得,搁她眼前纹丝不动。
莫晓风歪过头冲她莞尔一笑:“其实我就是一过路人。”
女帮主哼了声:“看你就不像个好人!”
昏!被打击到了。
特别章--作者的说明
傻子的故事是莫晓风在前几章再遇唐夏时说的,里面提到了旅人,包裹,风景,旅途,行人,但是忽略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默默无闻的脚下之路。愿意为一个傻子铺开道路的人是不是比那个傻子更傻呢?
有一点想说明的是,我们常常会忽略一些东西,比如我们的父母给我们创造了环境,但我们生活在这个环境里有没有想过要感谢他们呢?大部分人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吧?有时甚至会抱怨父母给得不多或抱怨父母强加给我们的太多,这个时候我们不妨想想,比起一些什么都没有的人来说,我们是何等幸运。
莫晓风说幸运也幸运,说倒霉也倒霉。
尽管她拥有人人羡慕的外貌,Q却是相当的不正常,交男朋友不是因为感情,竟是因为不懂得拒绝别人,以及想给每一个人一次公平的机会,这么做完全是将自己推进夹缝中。现实生活中,如果运气差点,她这样的人基本上很难得到真正的朋友。
在另一个世界中,用一句话概括叫“痛并快乐着”。
大家是否觉得,以莫晓风的性格来说,她更适合古代的生活?
不过,有得必有失,矛盾是促进发展的根本,所以命运给她制造了个尴尬的身份。
假冒的王爷,还是自己的前世。
这里,唐夏作为四侍之一,作为对整个过程相对比较了解的人,他也是矛盾的。
一方面,他希望她能做真正的自己,一方面又希望她有一个好结果。
最开始的时候有一幕是让莫晓风去勾引伏羲,有人会觉得,唐夏这种做法很不能被理解。
但我们要看清一个事实,唐夏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莫晓风,而不是为他自己。一切对她有利的条件他都会争取,哪怕自己在一边酸得要死。伏羲出场虽不多,但他的确是个大人物,掌握了釜国三分之一的兵权,若能得到他的帮助,对信王来说是件好事。
按理说,勾引伏羲这种事完全可以交给四侍中任何一个人来做,为什么会是王爷?
因为只有像水一样的人,才能融进石头之中。
唐夏眼里的莫晓风便是这样的一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