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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灌改乔” 工程 (3/3)

技术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版)》《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1036

-

2013)等。遵循保护土壤、水资源和环境质量,防止水土流失和次生污染原则。根据地块分布,工程整治后地类多为旱地,能复垦为水田的尽量复垦为水田,复耕后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

改造范围:在县自然资源局推送的灌木林地图斑内复垦,图斑以外不予认可。

其他相关改造(以修文县为例)

政策依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深入推进

“五林”

工作实施方案(2023

-

2025

年)的通知》等文件。

标准要求:分阶段设定目标,如

2023

年完成改造灌木林

0.25

万亩,15

万株

改造面积:2023

年修文县计划改造灌木林

0.25

万亩,累计完成改造灌木林

1.94

万亩(2023

-

2025

年规划内)。

技术要求:未详细提及专门针对灌木改造的独特技术要求,推测遵循相关林业改造通用技术规范。

改造范围:修文县内相关区域,重点围绕提升森林质量、发展林下经济等目标确定改造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