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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去大美做餐饮 (2/3)

晚餐时间,热气腾腾的饺子端上了桌,香气四溢。大家围坐在一起,一边品尝着美味,一边畅谈着各种话题。不知不觉中,时间悄然流逝,很快就到了晚上十二点。

在这漫长的夜晚,我们聊了很多事情。二弟向我讲述了新疆种植棉花的情况。他说,在新疆有一片广袤的土地,足有十万亩之多,专门用于种植棉花。而且,那里还有一个专门的棉花加工车间,可以与江浙一带的企业合作,进行免税抵税的业务。

听到这里,我不禁对这个计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觉得,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新疆的资源优势,开展这样的合作项目,不仅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还能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税收。

接着,我们又聊到了关于棉花加工的后续环节。二弟说,等棉花收获后,可以将其加工成各种成品,比如棉衣、棉被等。然后,再将这些产品销往国外的一些地区,进一步拓展市场。

最后,我们还谈到了新疆的税收政策。二弟详细介绍了当地政府对于农业和制造业的支持政策,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措施。新疆棉花种植加工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所得税优惠

一般纺织企业:根据《关于加快自治区纺织业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1

年起,凡属于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纺织企业,在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按

15%

税率征收)的基础上,免征

5

年地方分享部分。

困难地区新办纺织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后续延续文件,对在新疆困难地区(包括南疆三地州、其他脱贫县及重点边境县等)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棉花加工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即按

12.5%

税率缴纳),该政策执行至

2030

12

31

日。

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办纺织企业:2021

1

1

日至

2030

12

31

日,对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办的属于《目录》范围内的棉花加工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