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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6章 庭审正式拉开 (4/5)

很快....这帮人分成前后两排,坐在了正对审判席的专用位置上。

“本案是由嘉定区检察署提起公诉,本院依法受理,公开审理的‘制造、贩卖、运输d品’一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文阳明,也就是我本人,担任主审法官。”

“康佑和、袁琴担任合议庭成员。”

“苏娟担任书记员、杜龙担任庭审助理。”

“下面进行身份核实,以及权利义务告知。”

“被告人程舟,你是否还用过其他名字?”

听到主审法官的询问,坐在第一位的光头开口回道:“没有。”

“起诉状副本有没有收到?”

“收到。”

“上面的户籍信息内容,是否与你的实际情况一致?”

“一致....”

“本院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你有没有收到?”

“收到。”

“什么时间收到的?”

“12月13号的下午。”

这个光头很明显被做过了庭前辅导,回答的很流畅。

第一个结束,主审法官继续往下。

“被告人傅良庆,你是否还用过其它名字?”

“........”

足足过了大半个小时,所有人的基础信息才被核实完。

这个主审法官问的相当细致。

其中有些人留过不少案底,也都一一进行了核实。

包括杜勇军这个老油条。

对于章凯风,金胜倒是特别注意了一下。

他也是个老油条。

17年那会儿就因为过失致人重伤,进去待过4年半。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如果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上述人员进行回避。”

“27名被告人、以及相应辩护人,听清楚了没有?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

金胜也跟着一起,喊了句‘清楚、不需要’。

没办法,这是程序。

主审法官听完后接着继续说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还享有自我辩护、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及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都听清楚没有?”

众人分别回了一句‘清楚’。

估计是由于公开审理、网络直播,法官弄的格外正式。

“好,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听到指令,夏舒立即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