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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6章 当时就震惊了 (1/4)

听见金胜‘嗯’了一声后,蒋梦瑶眼睛滴溜溜一转。

“金律,如果能查实李伟达就是故意哄骗王小姐无条件放弃共同财产。”

“那这里是不是涉及到了刑事犯罪的问题啊!”

金胜刚把笔记本电脑装入包里,闻言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

这大小姐什么情况?

脸上甚至还隐隐有一丝兴奋。

看的金胜不由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这个问题自己之前也思考过,但想想还是放弃了。

如果夫妻之间并没有孩子,或许还能提一嘴。

可毕竟有个女儿。

亲爹要是弄个刑事案底,对她以后的发展肯定是不利的。

万一人家有兴趣想要探索宇宙尽头呢?

金胜把拉链合上。

本着教导的心思,开口解释道。

“主要还是得看实际情况。”

“我个人觉得,李伟达其实从一开始,心里就抱着想要‘占有’这笔钱的思想。”

“你想想看,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筹措资金。”

“用房产抵押贷款来实现,那跟上面有几个人的名字有关系吗?”

“都能说通另一半无条件过户给你了,还担心人家不帮你在银行的抵押借款合同上签字吗?”

“这不纯纯的多此一举吗?”

“再一个,如果真的只有‘贷款’这个目的,仅仅过户就行了,为什么还拉着去公证处,弄出这种东西来。”

“意图再明显不过了。”

“找借口忽悠妻子,使她基于信任,陷入错误认知,并处分财产。”

“涉嫌诈骗罪。”

随着金胜讲述,蒋梦瑶眼神变得越发明亮了。

她就知道,万事皆可‘刑’,除非标准未达。

金胜此时话锋一转道:“但是......”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为,法定夫妻关系中的财产为共同所有。”

“一方骗取共同财产的行为,难以被直接认定为‘非法占有’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除非涉及赌博、个人挥霍、无条件转给第三人.....”

“才有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蒋梦瑶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她不是刑法专业出身,对里面的很多弯弯绕绕完全不懂。

法条是基础,只能让你找到相应对照点。

可真要上手实际操作,你会发现自己连怎么输的都不知道。

金胜这时提起公文包,嘴上继续说道:“在王嫣然这个案子中,如果非要弄个刑事罪名出来,我个人比较倾向于‘侵占’。”

“李伟达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使王嫣然无条件转移财产,并意图永久占有,这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但司法实践中,婚内财产纠纷,通常会先按民事案件处理。”

“如果一方被认定为转移、隐匿、欺瞒、骗取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请求补偿、少分,或者干脆不分。?”

“最重要一点,侵占罪属于‘自诉’的刑事罪名之一。”

“需要‘苦主’自己动起来。”

“而在离婚这种案子中,涉及了‘清官难断家务事’、‘一日夫妻百日恩’.....等等之类的因果。”

“你平时那么喜欢追剧,应该看过不少这种类型的。”

“夫妻难免变亲人,情人沦落为朋友。”

“可不管怎么说.....心底始终都有过那么一份‘热烈’的回忆。”

“人心本就是这世上最‘善变’的东西,一时气愤,并不代表一辈子都会如此。”

“更何况,李伟达和王嫣然两人之间还有一个‘结晶’。”

“你要记住,咱们当律师的,只针对委托人提出的诉求来做应对,而不是自作主张的‘添砖加瓦’。”

蒋梦瑶认真点头道:“好的金律,我知道了。”

她又不傻,怎么会听不出,这是在特意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