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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0章 谈判交锋 (2/4)

话音落下,不等李伟达回答,于翔斌立即接话了。

他又不是什么菜鸟,职业敏感度还是很高的。

这段话里明显有‘很不利’的地方。

“金律师,话可不能这么说。”

“无论李先生说了什么,你方当事人把房子无条件转让给他,还做了公证,那就表明是出于自愿原则。”

“总不可能是有人拿刀逼着她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王小姐最应该做的事.....是报警。”

金胜立即开口顶了回去。

“事情没这么夸张。”

“于律师你显然没注意到一点,当时两人结婚一年多,孩子连周岁都不到。”

“也就是说....王小姐还在哺乳期内。”

“一个全身心扑在孩子身上的妻子,面对丈夫的‘合理’要求,能有多少思考能力呢?”

“说到这点.....我不禁想要问问李先生。”

“从孩子出生后,你有多少时间花在了‘家庭’上。”

“迄今为止加起来,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啊!”

李伟达脖子一横道:“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事情,和你好像无关吧!”

于翔斌连忙抬手制止对方继续往下说。

他明白,金胜这是在挖‘家庭贡献’这一点的坑。

虽然不在法庭,可双方都在录着音,完全可以当成以后‘上庭’的证据来用。

于翔斌立即接话道:“无论是否‘合理’,房子被王小姐无条件转让给李先生,这是不争的事实。”

“我想这一点,没有讨论的必要吧!”

金胜心里略微有点‘小小’的遗憾。

李伟达能开口‘怼’自己,那是好事,就怕他一直保持沉默不开口。

没想到......

于翔斌还真是只经验丰富的老狐狸。

“恰恰相反,我认为很有‘说清楚’的必要。”

“该房产.....是‘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所购。”

“法律意义上,可以视作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但在道德意义上,房子.....是文化传统与情感的象征。”

“它承载了情感纽带,是‘家’的物质依托,象征亲情与归属感,是成家立业的重要里程碑。?”

“而王小姐选择将房子‘无条件’转让给李先生,其本意是出于对‘家庭有利’原则,是出于对丈夫的信任,用作支持他的公司经营,事业发展。”

“如果李先生辜负了这份信任,那我方绝对有权要求其进行返还。”

金胜这番话.....有两重意思。

第一,房子之所以转给李伟达,那是有原因的,并不是你们强调的‘无条件’。

第二,在拿到房子后,是否如你所说,用于贷款发展公司。

如果没有,那就涉及了‘欺诈’行为。

相当于把‘举证’责任丢给了对方。

只要你敢自证,那金胜就能顺势挖出更多‘漏洞’。

于翔斌闻言直接皱起了眉头。

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抬手对一旁的张倩示意了一下。

只见她迅速从包里掏出一份资料,直接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