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

20
18

第757章 怎么做到借钱不还 (2/4)

当亲戚、朋友找你拿主意、做选择的时候,千万别大包大揽、信誓旦旦的指点江山。

懂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最终结果是好的,人家未必会感谢,念你的好。

可要是出了什么问题,百分百会怪罪在你头上,甚至还会在别人面前埋怨、指责你。

总之一句话.....要想麻烦少,顾好自己就行。

看到王安娜点头后,金胜继续说了起来。

“一般普通的垫资过桥行为,法律性质上会认定为‘民间借贷’。”

“只要利息不太夸张,超过法定标准,基本上都是合法的。”

“比如:您朋友、朋友的朋友、或者其他一些熟人来找您帮忙调资金,拿去临时周转一下这些.....”

“但要是向不特定人群...也就是陌生人、企业、单位,进行多次、多笔的借贷,将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一旦数额过高,有几百上千万这种,则有可能会涉及《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

“虽然在法律规定上,就算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对方依然还是需要偿还本金的。”

“可在司法实践中,这钱.....您基本上是拿不回来的。”

“因为法院挂了名字后,就不会再受理这种案件了。”

“社会上有一批人专门就钻这个空子。”

“打个比方:我知道您是干私人放贷的,那我就故意去找您借钱.....”

“只不过在商议、打借条、签借款合同的时候全程都拍下来。”

“借到钱,我第一个月会照常付利息。”

“之后便一毛都不给了。”

“您来找我催讨....我就直接说没钱,爱咋咋滴。”

“去起诉,随便。”

“我会把证据交给法院,就说您是专门放高利贷的,还会明着威胁.....要去税务局举报您偷税漏税。”

“赚别人的利息钱,同样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一旦被查实,就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加上罚款。”

“相比较而言,借出的那点钱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如果是您,会选择息事宁人、自认倒霉,还是冒着涉及刑事犯罪的风险,去杀敌800,自损3000呢?”

王安娜连忙道:“那我肯定不希望把事情闹大啊!”

金胜笑着点了点头。

这种套路,算是最基础版的‘借钱不还’了。

法律风险几乎为零,就是安全风险有点大。

能搞这种生意的,不少都是狠角色.....谁还跟你扯犊子,直接拉走,打电话给家里人凑钱。

没钱,那就留手指头、留条腿。

当然了,现在是法治社会,这种情况少了很多,但某些地区依然存在的。

“好....咱们下面来说说其它的。”

“根据您说的内容,我总结出了几个涉及的风险。”

“第一,根据《商业银行法》第52条的规定,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客户经理负责筛选‘内部审核通过’的客户,利用外部资金组建的合资公司,从事垫资业务。”

“只要他或者家人在其中有股份,或者能得到实际利益,便构成?了变相的利益输送?。”

“第二,要是这个客户经理为了收回过桥资金,在实际操作中放松调查、隐瞒客户的真实风险状况,发放贷款。”

“那就属于?违反审慎经营原则?,涉嫌?....《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

“如果他比较贪婪,为了私下个人多赚一笔钱,找客户拿返点之类的好处费,还有可能构成?《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