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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群贤毕至 (1/4)

一夜无话。

须臾到了第二天。

这也是李莫愁吧唧一掌,在陆家庄啪啪啪印血手印的第三天。

陆家庄是第一天印上血手印的。

我们一家是第二天过来的。

从早上慢悠悠出发,到了陆家庄,一番礼俗客套,最后吃上酒席,一折腾就是到了大晚上的。

如此迎来了第三天。

也就是这一天,李莫愁大约就要来了。

不过,相比起来。

陆立鼎第一天是怕的。

第二天是心绪不宁的。

第三天,却是有些沉住了气。

因为我们来了嘛。

所以,陆立鼎睡了一个好觉。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觉。

让他第二天,身心都十分的舒服。

江南的梅雨时节,雨丝如纱般笼罩着陆家庄。

雕花木窗棂上,水珠顺着青瓦檐角连成晶莹的珠串,将庭院里的芭蕉叶洗得愈发青翠欲滴。

陆立鼎负手站在廊下,望着雨幕出神,手中的翡翠扳指随着思绪无意识地转动,发出细碎的碰撞声。

“爹,您看这雨,下得这般缠绵。”

清脆如黄莺出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陆无双提着湘色罗裙,踏着绣鞋上的珍珠,轻盈地绕过回廊。

她鬓边新簪的玉兰花沾着雨珠,更衬得肌肤胜雪,眉眼间带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婉娇俏。

这是陆无双。

陆立鼎唯一的一个女儿,疼爱的和什么似的,完全的宠溺,让女孩几乎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

每天不是玩,就是在玩的路上。

半大的小子不着家。

一有空就撒欢的跑外边疯耍子去了。

昨天玩了好大的晚上才回来。

陆立鼎回头,目光中满是疼爱:“双儿,刘庄主一家人昨天来了,去吩咐厨房再加两道菜。”

话音未落,门房便传来通报声,我和穆念慈携着杨过的身影,已穿过垂花门。

杨过今日特意换了身月白长衫,腰间系着母亲新做的藕荷色绦子,剑眉星目在雨帘中愈发清朗。

他扶着穆念慈跨过门槛时,陆立鼎眼前一亮——这少年身姿挺拔如松,举手投足间既有江湖儿女的英气,又不失书香门第的雅韵,当真是好一位天之骄子。

“刘庄主,令公子风采更胜昨日啊!”

陆立鼎快步迎上去,热情地握住杨过的手。

“我曾听闻一些传说,说令公子扫除周近的匪盗,原以为世人夸大,今日一见,果不其然,当真是大好青年!”

他的声音里满是赞叹,目光不住打量杨过,越看越满意。

杨过俊脸微红,连忙谦逊:“陆伯父谬赞了,晚辈不过是略尽绵薄之力。”

陆立鼎哈哈大笑,转头对身后的妻子道:“这般人品,这般武艺,这么好的女婿,上哪儿去找?”